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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 109 年度「走讀臺灣」百萬徵件競賽2月11日開始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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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目的
文化部為提升國人閱讀風氣,獎勵民間團體建置結合臺灣原創出版品、在地知識及社群網絡之主題走讀路徑及策辦相關深度閱讀體驗活動。
☑補助對象
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或團體,不包含公私立學校、中央及地方各級機關(構)與政黨及其出資或捐助之法人機構。
☑補助原則及內容
1. 參賽計畫應結合「閱讀臺灣原創出版品」(不限於圖書、繪本、漫畫)及「走訪自然地景/景點/節慶活動」,並需至少符合以下其中一項年度主題:
(1)文史
(2)藝術
(3)產業文化(如茶、鐵道、林業、農業等)
(4)生態科學 (如環境永續、生命科學等)
(5)社會關懷或文化平權
2.參賽類別:
(1)半日走讀(4 小時以下,含 4 小時)
(2)一日走讀(超過 4 小時,但未涉及住宿過夜行程)
(3)兩日以上走讀(涉及住宿過夜行程)
3. 參賽計畫活動內容需由在地文史工作者、計畫使用之出版品作者或熟悉文本之專家或學者擔任導覽解說人員為原則。
4. 為確保活動品質暨參與民眾及工作人員安全,如參賽內容涉兩日以上走讀行程,參賽者應檢附該單位辦理相關住宿過夜行程之實績至少 2例,並於參賽計畫中專章說明前開住宿過夜走讀行程之食宿、交通安排及安全與緊急事件處理配套措施之整體規劃。
5. 參賽計畫如具備下列項目中至少二項以上,於審查時,得優先納入考量:
(1)含有助於深耕民眾閱讀風氣之配套活動。
(2)含有對兒少、高齡、弱勢族群、原住民族高度友善之閱讀活動。
(3)已取得所使用原創出版品作者擔任解說人員/出席之合作意向書。
(4)有助於國家語言之學習或應用。
(5)主題路徑以離島或內政部定義之「偏遠地區」為活動地點。
(6)高度結合在地閱讀據點(如書店、圖書館、閱覽室、漂書點等)。
(7)為跨縣市走讀路徑或單一縣市全部行政區整合走讀路徑。
6. 每案最高獎勵額度為新臺幣 100 萬元為原則。
☑備註
1.承辦人:人文及出版司 蔡科員宜珊 (02)8512-6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