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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市定古蹟景美集應廟100年自衛消防編組演練實施計畫


一、目的
為加強古蹟、歷史建築管理人員及文化業務相關人員對古蹟日常管理維 護的重要概念,並做好古蹟、歷史建築災害的預防,以落實文化資產保存的 重要理念。

二、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0 條、古蹟及歷史建築消防救災處理原則。

三、實施日期與地點
謹訂於100年6月22日(星期三)下午 2 時,假景美集應廟(臺北市景美街37 號)舉辦。

四、實施對象
  1. 景美集應廟志工與社區民眾
  2. 文建會及北區各縣市政府文化局業務承辦相關人員
  3. 古蹟及歷史建築所有人(含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
  4. 消防單位相關人員
  5. 國科會古蹟防災整合型計畫團隊
五、執行單位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臺北市消防局景美分隊、臺北市消防局木柵分隊、臺北市消防局寶僑分隊、臺北市消防局萬芳分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景美集應廟管理委員會、景行里辦公處、景華里辦公處、中國科技大學

六、主要議題
依文資法相關法規,模擬火災發生時,由自衛消防編組成員,演練應採取之應變事項。同時,依各建築物之建築構造、內部重要文物等有關防災情形,記錄各作業時間,並模擬在此時間內是否可以進行完所需之應變事項,藉此提昇自衛消防編組訓練之整備。

七、計畫目標
  1. 建立災害防救體系,進行防救教育、訓練及觀念宣導,並統籌行政與民間支援力量、建立古蹟及歷史建築災害預防及應變處理機制,以降低災害發生與損失。
  2. 期藉由古蹟歷史建築防火與實務操演,建立事前預防及災害通報系統,並協助落實日常防火維護工作。
  3. 由演習中作計畫檢討,並提供後續參考。
八、其他
更多詳細內容請參閱:(1) 演練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