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2030文化指標」報告書,將「文化資產投入」(Expenditure on heritage)列為首要指標,文資議題已成為國際公共領域的跨域整合焦點之一。今年10月即將於澳洲雪梨舉辦三年一度的ICOMOS GA2020大會,以「共享文化、共有遺產、共同責任」為主題,邀集各界共同探討全球多元社群所交會出的文化多樣性,營造守護全球文化資產之整合與對話場域,作為「共享經濟」時代的新實踐。面對當前全球疫情與氣候變遷危機之際,該主題積極響應全球必須團結一致的共識。
🔵ICOMOS歷年主題回顧:從場所精神、地方創生到場域共享
UNESCO於1972年公布《世界遺產公約》,1978年起將具有傑出普世價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OUV)的自然或文化遺產登錄世界遺產。截至2019年,全球有1,121處世界遺產分布於167國。成立於1965年的國際文化紀念物與歷史場所委員會(ICOMOS)則是《世界遺產公約》的推手與世界文化遺產主要顧問組織之一,歷年來透過會議研討陸續形成的國際共識文件,以及近五屆大會依據主題於會後所發布的宣言,更成為遺產課題與時俱進的因應對策。
從2005年《西安宣言》「場域性」衍伸出2008年《魁北克宣言》「場所精神(Spirit of Place)」的倡議,跳脫單點保存思維,關注遺產及其環境的整合保存課題;2011年《巴黎宣言》鑒於全球化之衝擊,指出應積極且適切地善用、推廣與強化遺產的經濟、社會與文化價值,創造地方與遊客雙贏;2014年《佛羅倫斯宣言》以「景觀」為主的整體保存方式成為國際共識,促進了人文與自然的結合。強調遺產公民權的《德里宣言》於2017年第19屆大會發布,重申遺產「場域」與「場所精神」理念,對應全球永續發展目標(SDGs),呼籲將以人為本的民主精神導入地方創生(Placemaking),運用科際整合(Interdisciplinary Integration)跨界加值,實現「自然—文化—場域」共榮永續。
在人口快速流動、多元價值呈現與環境充滿不確定性的今日,遺產已是實踐多元文化認同的關鍵「場域」之一,具有全球性意義。本屆ICOMOS GA2020大會主題下有三大主軸:(一)「共享文化」—針對多元價值的共存與對立,關注遺產如何被認同、守護與承繼,探討不同社群間的協作、協議與協調之最佳實踐;(二)「共有遺產」—基於資訊科技與新媒體的發展,文化資產更易於企及且注重體驗追求,須進一步掌握新機會與新挑戰;(三)「共同責任」—聚焦遺產管理的實務操作與永續維運,回應全球性的遺產管理變革,整合產官學研與民間共同投入遺產保存工作。同時,為促成不同社群和文化群體的積極交流,大會也將「原住民遺產」、「文化-自然之旅」、「弱勢遺產」與前述三大主軸,一同作為今年大會的六大議題,凸顯當前遺產課題對公平正義、跨域整合與文化平權的重視。
🔵臺灣實踐:公私協力成就文資「共創」
我國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及文化景觀數量有2,571處(2020年4月),私有1,000餘處約佔四成,以宅第為大宗,其中又以金門、新竹、彰化三地最多,1983年公告的首批私有國定古蹟之一金廣福公館天水堂即位於新竹北埔。歷經數代的古厝,不僅承載著家族歷史,作為地方敘事與社會集體記憶的縮影,更是臺灣多元文化融合的見證,是全民「共有」的資產。古厝群落往往結合家族祠堂,兼容以人為本與崇尚自然的敬天法祖觀念,是體現多元文化價值「共享」的理想場域之一,例如唯一以祠堂列入國定古蹟的金門瓊林蔡氏祠堂。許多古厝則與自然人文景觀互動密切,如彰化永靖成美公堂曾作為水圳管理基地澤被鄉里,後代成立頂新和德文教基金會延續社會責任「共同」承擔之信念,則是另一類將文化資產轉型社會企業,實踐創新創業精神,並帶動地方創生的例證。
近年民間投入文化資產創生的人力物力俱增,更不乏導入私人文化資產修復的案例。為積極回應社會共同期待與需求,文化部於2017年強化私有文資保存的機制與資源挹注,針對具文化資產潛力的舊建物,在2018年推動「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激勵民間自發性文化治理力量,透過社會參與不斷累積對話,在公私協力之下打造共享時代的文化資產公民意識。